因晴隆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及扩容工程项目(3000方高位水池)建设需要,凡项目用地范围内(以征收土地红线为准)坟墓需搬迁,现将迁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搬迁范围
晴隆县县城供水管网改造及扩容工程项目(3000方高位水池)建设用地范围内(具体以项目建设征地红线为准)。
二、搬迁时限
请坟主于2019年11月25日前到晴隆县莲城国土资源所按有关规定办理迁坟登记补偿手续,于2019年12月25日前自行迁移完毕。逾期未迁移的坟墓按无主坟墓处理。
三、坟墓补偿标准
1、无碑坟:4000元/座;2、单碑坟:6000元/座;3、二八字坟:13000元/座,4、三碑四柱坟:18000元/座。
四、奖励办法
凡于2019年12月25日前迁出坟墓的,政府一次性奖励(无碑坟3000元/座、单碑坟4000元/座、二八字坟6000元/座、三碑四柱坟10000元/座)。
联系人:刘楠椅 联系电话:13678593191
郑登旺 联系电话:18285946916
特此公告
晴隆县人民政府
2019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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